走进嘉实
我们致力于研究和开发高品质的药物,减缓患者用药痛苦、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让患者拥有高品质的生命、享受美好的生活是我们的永恒使命。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制度,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的申请,获得药品注册证书,以他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投向市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主要责任的制度。
MAH制度下,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许可持有人可以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根据自身状况,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MAH制度使得研发机构等不具备相应生产资质的主体,得以通过合作或委托生产的方式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有效保护了其研发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减少重复建设、提高产能利用率。
2020年9月7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新闻通气会,为嘉实医药颁发湖南省首张研发型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编号:湘20200235)。这是湖南省药品监管机构颁发的首张MAH证,也是全国范围内获发的第六张MAH证。
嘉实医药打造药品上市许可人(MAH)平台,从项目立项、产品研发、生产落地、注册申报、上市后质量体系保障、不良反应与药物警戒等方面建设了全方位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2020年9月,公司获得了湖南省首张研发型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编号:湘20200235)。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已有呋塞米注射液、氨甲环酸注射液、硫酸阿托品注射液等11个急抢救/短缺用药品种(规)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上市许可批准,公司还有有异烟肼注射液、注射用利福平、碳酸氢钠注射液、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等29个品种(规)正在审评审批中。2024年6月,CDE(国家药品审评中心)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了我公司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颗粒的上市申请,适应症为治疗低磷血症,用于低血磷性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颗粒是我国首款可用于口服的补磷制剂,填补了国内临床需求空白,为我国低磷血症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手段。
媒体报道湖南省首张MAH证落户嘉实医药